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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句話是這麼說的 -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-

 

人,不經相處,怎知其為人?又如何能論定?

 

相處,是需要時間累積的;人與人能有緣長時間接觸,

其關係必非友即親,而愛、恨、情、仇都是由經相處後而衍生來的。

 

當人對某人產生"討厭"或"恨"的情緒應該不會無緣無故,

面對給予那切身經歷的"痛"者,

先能不報復,已經是難得的仁慈,遑論給予祝福...

 

人生嘛~搖擺沒落魄的久,總會有得意與不得意時,

是日若知其遇不幸,大概也難免先有"總算老天有眼"的竊喜,

然後再視個人修養看看能做到幾分的以德報怨嚕~

 


 

不過,人對於素昧平生的陌生人遇到災難時,

付出同情與幫助卻容易的多。

 

災難中的災民裡面,

是否存在著自己最最受不了、最最討厭、最最不對盤的那種人呢?

相信絕對是有的。

 

但是,因為不熟,所以,沒有分別,也不會設下警戒心,

只是簡單的希望每個人都得到自己的祝福...

 

 


不是冤家不聚頭 - 親(血親姻親拜把)、朋(同儕同事同環境), 

真的是冤親債主,給予體悟喜怒哀樂的最佳媒介,

畢竟在該吃喝就吃喝該拉撒就拉撒的日子裡,

遇到為了某人氣紅了臉淚濕了眼的情緒中抽離

猛然環顧四周來往的車水馬龍,

也會奇怪為什麼世上有這麼多人偏偏就因為這人....

可話說回來,如果只是路人甲乙丙丁,

又怎能給予自己逃不了避不開的深切的感受....

 

 

 

 

在下暫不想渲揚或結論或示引甚麼

心轉境轉化小人為貴人等等等點點點啦啦啦,

反正個人造業個人擔  = = 呃...不是啦!

是因為總要留點話給賓客們迴響  @ @咦...醬子顯得我混很大!

 

只是,人是因為相處的彼此碰撞摩擦而結下了冤親債主的業

(包含了冤業與善業),

想善了(ㄌㄧㄠˇ),

不是只靠疏離或無悔付出就能辦到滴~

 

太小心翼翼感覺沒有誠意,太汲汲營營又令人噁心 -

畢竟很多人還是樂在各種愛恨情仇裡遊玩不疲,

而人又是活在各自的各種不同層次期望值下的生物,

要能投其所好(用共同語言共同觀點的同理心),

又能不失原則不逾矩,行到自然處...

赫然發現!原來是誰渡了誰啊~

 

何謂:

時時是好時,日日是好日,人人是好人,事事是好事 - 昭然!

 


 

唉呀!又不知所云了呢,呵呵

還是聽個歌唄~

 

其實在下只是想說:相處,真是門了不起的藝術呀~


 

 

突然想到港片[藍色情人]裡的一段關於38個步驟的豬扒飯的對白:

嗯那些豬扒呢....不能切的太厚也不能切得太薄..

..太厚了呢又怕沾鍋怕不熟....太薄了呢....

....那些豬扒呢....要煎得好吃呢....是很麻煩的....要有很多的步驟....

 

結果,

都是過程層層疊疊堆積出來的,

[不經]一事,[不長]一智,

過程其實比知道結果更有趣~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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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充數的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1) 人氣()